为抓实落细生态警务各项工作部署,守牢辖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底线,筑牢高原生态安全屏障。近日,日喀则市公安局桑珠孜分局三中便民警务站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
6月28日15时,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丹杰林小区附近发现一只野生飞禽被猫抓伤无法飞行,请派警帮忙:”接报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小心翼翼地将“飞禽”装入纸箱带回警务站,并为其提供清水避免脱水。
民警随即联系林业局专业人员鉴别判断,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为避免其受到二次惊吓和伤害,民警细致地将其转移至纸箱内妥善安置,并将其送至林业局进行专业救治,待其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择机放归大自然。
